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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作者:    发布于:2014/9/30    浏览次数:1232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在全市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的通知》(青安〔2014〕21号)和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4〕62号)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中旬分别组织辖区内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主项资质为建筑幕墙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企业,达到2013年度深基坑支护安全能力评价条件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的企业和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各区、市上报的培训情况统计,应参加培训考试企业598家,实际参加538家,有60家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参训率为90%,培训考试合格率为100%。

        二、处理情况

        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4〕62号)规定,对60家未参加培训考试的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十四)之规定给予企业扣分处罚,市南、市北、李沧三区未参加培训考试企业的扣分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其他各区、市未参加培训考试企业的扣分工作由本辖区主管部门负责。

        以上扣分企业公示期为5天,若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到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将相应资料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三、有关要求

        未参加培训考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请于9月19日(周五)下午2:00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六楼会议室(地点:澳门路121号)进行集中补考。凡补考不合格或再次缺考的,将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给予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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